台电大工〔2011〕4号
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社团(协会)管理办法
(试行)
教职工社团(协会)是我校教职工自我创建、自我组织并经校工会批准的群众性组织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组织的管理和指导,推动教工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社团(协会)须遵循的原则
1、坚持自我创建、自愿参与的原则。
2、建立和健全社团(协会)组织机构、管理制度和活动制度,财务有专人管理,帐目清楚。
3、社团活动的费用以社团自我筹资为主。
4、积极开展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的社团活动。
5、积极发展会员,吸收更多的教职工参加社团(协会)的活动。
6、制定年度活动计划,每年活动至少二次,具体活动时间和内容由社团(协会)自主决定。
7、以社团(协会)为名义代表学校参加上级工会或地区组织的比赛,需经校工会同意。
8、积极配合学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比赛。
9、认真履行“年检”和“注册”手续。
二、新建社团(协会)应具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
(一)应具备的条件
1、有建全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,包括: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财务。负责人应作风正派,思想觉悟高,有工作能力而且自愿在社团(协会)中担任工作,积极组织活动并做到账目清楚。
1、有社团(协会)的章程及明确的活动计划。
2、在职会员在10人以上。
(二)审批程序
1、实行申报制,由社团(协会)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《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社团(协会)建会申请书》,各社团(协会)的负责人可由工会推荐或民主选举产生。
2、提交社团(协会)的章程、负责人名单、会员名单的书面材料。
3、经校工会审核合格后填写《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社团(协会)建会登记表》,办理注册手续。
三、“年检”及“注册”制度
(一)年检
每年12月份,校工会对各社团(协会)进行一次“年检”。“年检”时各社团(协会)应提交以下材料:
1、社团(协会)年度工作总结。主要内容为:本年度社团(协会)安排的活动时间、内容、活动人员名单;配合工会组织的活动时间、内容和活动名单;参加上级组织及校内的比赛等活动的时间、内容、活动名单及获奖情况;本年度对外发表的新闻报导等。
2、社团(协会)经费使用的明细清单。
3、本年度活动计划。
4、新年度社团(协会)机构的负责人及会员名单。
(二)注册
1、每年3月份,校工会对各社团(协会)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考核,对达到合格要求的社团(协会),准予进行“注册”。对不合格的社团(协会)依据实际情况,减少活动经费支持或注销社团(协会)资格。
2、注册的社团上交注册会员名单和会员费收缴清单,会员费50元/年,社团可根据实际情况,适当调整。
四、拨款办法
支持各社团(协会)活动,校工会将对各社团(协会)注册后给予年度拨款。
1、基本拨款:社团(协会)会员人数在10-19人的基本拨款为500元,20人-39人的基本拨款为1000元,超过40人的大型社团基本拨款为2000元。
2、额外拨款:特殊活动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,批准后可以增加总额不超过500元的活动费用。若参加市级以上等比赛活动并获奖的,本年度再另拨款300元。
五、考核及奖惩
1、考核
校工会在年检时同时对各社团(协会)进行考核。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,对考核优秀的社团进行奖励。
具体考核办法如下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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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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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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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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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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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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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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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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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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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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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使用明细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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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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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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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团机构负责人及会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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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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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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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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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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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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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参与率8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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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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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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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信息报道不少于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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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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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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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会员人数超过5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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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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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活动次数超过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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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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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上级组织的工会活动并获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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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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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,优秀在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取前二名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2、奖惩
优秀:下一年度增加30%的基本拨款支持。
合格:准予“注册”。
不合格:下一年度减少30%基本拨款支持或注销社团(协会)资格。
六、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,自2011年3月开始试行。
七、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解释。
附件: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社团(协会)建会申请书
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1年3月2日
附件:
台州广播电视大学社团(协会)建会申请书
社团(协会)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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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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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由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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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工会意见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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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社团建设 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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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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